Thursday, November 13, 2008

[荷蘭 話 001] Dat moet je zelf weten! (你自己做決定吧!)



001. Dat moet je zelf weten! (你自己做決定吧!)

大概再沒有另一句話可以這麼地令人感到惱怒,尤其是對一個在台灣文化中長大的人來說,「你自己做決定吧!」這句話恰恰擊中了我的弱點。多麼地討人厭,多麼讓人心煩,怎麼他們就不明白地告訴你,到底你該怎麼做呢?(擊點"Read More"觀看全文)

「自由」對東方人來說,雖然不是個陌生的概念,但與其說是某種在日常生活裡可以達成的目標,不如說是只待羽化成仙才能擁有的奢侈。誰都想超然物外,遠離世俗塵囂,得以為所欲為,不需擔憂外人的評價與看法;但誰也都明白,只要活在這世上一日,就難免得面對他人的指指點點。當然你可以鎮日窩居在家,說你是創意人、作家、甚至藝術家,但在東方社會裡,這些字眼恐怕跟髒話差不多,任誰聽到都免不了心頭一驚,嘴角浮出冷笑。

但可千萬別誤會我的意思,這並不意味著,在西方社會裡,選擇從事這樣的行業比較容易得到讚賞,或至少比較容易被接受,他們照樣得要心頭一驚,照樣得擠出冷笑。不同之處是,他們肯定你做選擇的權利,父母們不會甩你一個巴掌,說你醒醒吧,相反地,他們會鎮定地看著你,一個字一個字地說:「你、自、己、做、決、定、吧!」

少了那場哭天搶地、譴責孽子的家庭劇,當然也就不會有那最終和解帶來的金援承諾,或是斷然決裂後激發的破釜沈舟之志。多少台灣父母含淚接受了不肖子女的生涯選擇、義無反顧地決定金援到底,這種悲情與壯志,的確是東方社會的專利。而多少反骨孽子孽女自此離家逐夢,永不回顧鄉下的老父老母呢?嗯,這個數字恐怕得少上很多,畢竟堅持選擇自由的骨氣,從來不是東方人的長項。

說到選擇的自由,這世界上大概沒有一個國家比荷蘭更看重個人的自由與選擇權,雖然這種寬容與尊重,在後九一一恐怖攻擊的時代,正在急速地萎縮。但再怎麼說,荷蘭畢竟還是世界上少數幾個通融大麻與性工業的國家,連戀童癖都有權組成政黨,為自己的權益喉舌。荷蘭人相信,他們是一個尊重他人意願與看法的民族,他們相信每個人都有權利表達自己的意見,而每種意見都應該有著同等的價值。

正因為如此,他們多半不願意給予直接了當的命令,或做出直接了當的請求,這也是為何他們如此愛說這句話:「Dat moet je zelf weten!」的理由。你的鄰居邀請你到他們家喝杯咖啡,你問什麼時候好呢?「你自己做決定吧」?!你問某人煮牡蠣該用特別的專用牡蠣蔬菜包,還是一般煮蔬菜湯的包裝就好?「你自己做決定吧」!?這句話的用法似乎跟中文中:「都可以啊!」「你高興就好!」「隨便!」有雷同之處,但正如這些中文字眼並不全然如它表面上那樣「隨便」,說這話的人從來也不是如此任憑你「自己做決定」就好。

不分東西方,人類的本性,或說生物的本性,總是寧可將自己的意志施加於他人之上,勝於接受他人的意志指引。再怎樣「隨便」,再怎麼「自己做決定」,人們總暗暗希望對方的抉擇跟自己的意願相契合。如此什麼時候該去拜訪你的鄰居呢?你免不了得察言觀色、偷偷觀察隔壁進出的動靜幾天,確定每天下午三點到四點半,你的鄰居太太總是自己坐在院子發呆打盹。感謝荷蘭家家戶戶巨大的窗戶,要蒐集這樣的資訊還用不上啥高深的間諜技巧。

荷蘭人的社交邀約極少訂定明確的時間,就算是極其親近的友人,從邀約到實際會面,通常也得花上數個月的時間,要說他們比東方人不關懷朋友似乎有欠公允,說他們沒有效率或許有道理用來解釋這個現象、似乎又太嚴厲了些。我想真正的答案,正在於「你自己做決定吧!」這個話暗示的心理狀態,雙方都不想勉強對方在特定時間來訪、會面,結果就是非得拖到下次不期而遇,才會某些其他條件引發下,憑藉著一時衝動訂下會面時間。

這樣乍看之下,荷蘭人似乎是如此有禮溫文到不小心會訂不了約會、尊重民主精神到任憑白癡大發謬論的、一個極有原則的民族;如果我不慎造成這樣的印象的話,我道歉!這種見解恐怕會讓荷蘭人自己都笑掉大牙。如果不是某種溫文講禮的民族性,讓他們這麼地「尊重」他人的意見,那到底是為了什麼呢?

我會說那是一種根深蒂固的、效益論的「己所不欲勿施於人」價值觀,為了避免讓他人有機會叫你閉嘴,你放棄了叫他人閉嘴的權利;為了保留自己拖延爽約的權利,你賦予他人拖延爽約的權益;為了保障總是能以最簡單的方式得到最高效益,荷蘭人放棄了絕大部分的價值與原則爭論。因此大麻與軟性毒品是好是壞,不再是問題所在,專家研究是種意見,保守主義者與憤怒的家長們,他們的看法也只是意見之一,正如同那些每天混在 coffee shop 與 smart shop 裡 high 的年輕人嘴裡喃喃的:「好~爽~啊~」一般,也是意見之一。既然無法禁絕,那就開放吧,就容忍吧,畢竟那也是一種人類的意願之一啊,畢竟是他們「自己做的決定」啊!

所有的決定,都隱含著決定帶來的後果。除非你你已經做好承擔後果的心理準備,「做決定」本身沒有任何意義可言。當人們說:「隨便/你高興就好/你自己做決定」時,正說明了他們其實並不認可你的決定。他們並沒有從沙發上跳起來,高聲大喊:「這真是太棒啦!」,相反地他們坐在長桌的另一端,冷冷地說:「你自己做決定吧!」相較於台灣父母熱辣的那一巴掌,他們給予的只有這句冰冷的話,像是在質問著你,你已經做好承擔後果的準備了嗎?

或許真正讓我感到不舒服的,是這句話裡的、某種冷漠吧!的確,長大成人或說現代生活的真諦,即在於做決定並為自己的決定負起責任,西方社會標榜的「自由」,具體化來說其實就是「選擇」;有選擇的權利,似乎就有了自由。但我們真的有選擇的、「自由」嗎?超市裡數十種品牌口味的起士、上百種優酪乳酪奶酪酸乳豆奶,讓人眼花撩亂不知從何下手;既然無人攔阻,在人生道路的十字路口,該往左還是該往右,好像兩個都好,也像兩個都錯。

是的,終究我們會選擇一條道路,不管是經過精心計畫確信那即是成功之道,還是迫於恐懼、受制於反骨,刻意挑選的反其道。事實上,沒有人可以確知這條道路可以帶領我們到哪裡去。如果說做決定的人,必須做好承擔後果的心理準備,我懷疑那說著:「你必須自己決定」的人,是不是也做好接納錯誤、失敗,願意一起分擔後果的準備了呢?

2 comments:

jwas said...

想起妳以前是不是寫過,小時候到便利店裡,那琳瑯滿目的一整架零食,卻無從選擇哪一包,那樣的情節?這樣說來,荷蘭真是不適合優柔寡斷的我啦~

到我房間來玩,就這樣決定吧。
http://bannn.pixnet.net/blog/

--阿半

agnespoe said...

To 阿半,

我還是搞不定怎麼在主頁面上顯示回應,所以可能你也看不到我的回應,我的確到你的站上去玩了,偷偷的。看到了你的東京照片,還有你的文字,當初豁亂批鬥大會的血腥與美好,突然浮現在我眼前。多麼美好的年代,我真的相信,這世界上只要有才華(雖然這才華也挺值得懷疑的,但我決定暫且有點自信),一定可以成功,但其實除了才華,還需要紀律和努力,盲目地東闖西竄、事實上是在不斷逃避做出真正有意義的事情,如此十年過去了,我又回到了原點。我只能繼續相信,才華,還有有一天會成功的幻影。有時候做點夢也是好的,連夢也不敢做了,就沒有生存的理由了。

Agnes
(我想等會我會到你的網站上也貼上這段留言,或許到時見了)